为延续城市文脉,树立潮州文创品牌,活化非物质文化遗产,孵化文创产品和旅游纪念品,营造全民文创的社会氛围,进一步提升潮州文化的经济价值,我市举办2023年潮州非遗文创产品设计大赛,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作品,征集启事如下:
一
大赛主题
大美潮州,府城“游”礼
二
组织机构
(一)主办单位:潮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、碧桂园集团、国强公益基金会
(二)承办单位:潮州日报社、潮州文化研究中心、国华旅游文化控股(广州)有限公司、潮州市博物馆
三
参赛作品要求
本次大赛以大美潮州,府城“游”礼为主题,围绕潮州文化或廉洁文化设计创作,鼓励围绕濒危非遗项目进行创新,以及对文化品牌进行创意套装设计。征集范围,包括但不限于文化遗产创意作品、旅游创意作品、包装设计作品。参赛作品需具备转化成商业模式、落地生产条件,鼓励已投产作品参赛。
四
参赛作品形式
作品实物或设计图样。
五
参赛作品提交要求
1. 参赛者必须提供报名表、作品稿件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或个人身份证明文件),参赛作品可以团队或个人名义进行提交,数量不限,单一件(套)作品作者署名不得超过3人。
(1)按要求填写报名表(见附件),其中作品介绍须包括作品设计理念说明、体现的文化主题、关键结构或关键细节说明等内容,限200字以内。
(2)设计图样稿件:设计图样作品应包括设计主题、设计说明、产品多角度三维效果图、产品使用场景图、产品六视图及尺寸图等。
规格为JPG图片格式,CMYK色彩模式,精度300dpi,尺寸A3尺寸,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20M。
(3)实物作品:实物作品初评阶段一律提交实物作品的照片或动态演示视频(也可用概念设计图代替)。照片提交JPG格式图片;动态演示视频时长不超过2分钟,视频文件大小不超过50M,格式为MP4格式;概念设计图提交JPG格式图片,300dpi,A3尺寸,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20M。
2.参赛作品应为参赛者原创作品,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等相关权利。所有参赛作品均未在网站、报刊杂志等其他媒体公开发表,未申请专利或知识产权登记,未参加过其他类似大赛、活动。如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,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,并由参赛者承担后果。
3.投稿方式
(1)设计图样投稿
将报名表、承诺书、设计作品稿件和免责声明4项打包压缩,压缩包名称标注为“作者姓名+作品名称+作品形式”,发送至邮箱:2589718615@qq.com。
(2)实物作品投稿
将图片或动态演示视频打包压缩,压缩包名称标注为“作者姓名+作品名称+作品形式”,发送至邮箱:2589718615@qq.com。作品发送后,初评入围作者接到组委会通知后在指定时间送到指定展示地点。
(3)咨询电话及时间
电话:0768-2286899
时间:周一至周五 8:30-11:30 14:30-17:30
六
奖项设置
大赛特等奖:在所有参赛作品中评选1名(20000元+证书)
文创设计奖项:
一等奖:1名(每名8000元+证书)
二等奖:2名(每名3000元+证书)
三等奖:3名(每名1000元+证书)
文创产品奖项:
一等奖:1名(每名8000元+证书)
二等奖:2名(每名3000元+证书)
三等奖:3名(每名1000元+证书)
濒危非遗专项奖2名:(每名5000元+证书)
网络投票人气奖1名:(每名1000元+证书)
入围奖:获奖证书
(备注:如本次大赛征集作品,专家评委一致裁定没有达到大赛特等奖或单项一等奖作品,该奖项可空缺。)
评奖将综合考量参赛作品,从创新性、文化性、可落地性、前瞻性、作品传达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。
七
大赛时间及征集安排
(一)作品征集
1.作品征集时间:2023年4月29日至2023月6月30日;
2.报名方式:
参赛作品按要求发送至大赛组委会征集组
联系人: 陈先生、杨先生
联系电话:0768-2286899
电子邮箱:2589718615@qq.com
联系地址:潮州市枫春路中段潮州日报社
(二)作品展示阶段
6月10日将组织部分参赛作品在潮州市博物馆展示。
(三)初评及投票阶段
7月上旬进行作品初评,7月中旬在“潮州+”、网易新闻等平台上进行展示,接受网上投票。
(四)作品评奖阶段
7月下旬组委会将组建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。
八
作品知识产权
1. 参赛者拥有对参赛作品的署名权;征集作品的知识产权(版权和道德权利)归原作者所有。
2. 本次大赛中作品所涉及的任何商标权、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或其他纠纷,均由参赛者或相应参赛团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,主办方概不承担。
3. 参赛者提交的作品均须为参赛者原创或拥有版权,不得抄袭、盗用他人作品,一经发现抄袭或其他侵权行为将取消参赛资格,并收回其所获奖金、获奖证书等,由此产生的法律纠纷由投稿人承担。
4. 创作者在作品完成提交后即表示同意:活动主办方、承办方拥有对征集作品进行宣传推广、展览展示、编辑出版等无偿使用权和出版权(含电子出版权)。
5. 获奖参赛作品,主办方即拥有该参赛作品的全部宣传推广权;
6. 获奖的参赛作品用于商业用途的,主办方需进一步完善或开发、设计周边产品的,获奖参赛者或相应参赛团队应予以配合,具体合作条款另行协商;
7. 凡上传作品至本次大赛的作者,主办方均视为同意本次大赛的全部规则,任何经查实不符本次大赛要求的作品,将取消获奖资格;
8. 参赛者提供的所有素材资料仅供主办方使用,任何个人及单位未经授权,不得擅自使用;
9. 主办方对本次大赛保留最终解释权和调整权。
附件: 潮州非遗文创产品设计大赛报名表(点击文末链接下载)
潮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
2023年4月28日
编辑|蔡泳
审核|詹树鸿